2017年12月5日 星期二

王安石《傷仲永》

《傷仲永》 王安石            參考資料:網路







金溪民方仲永1,世隸耕2。仲永生五年,未嘗識書具3,忽啼求之4。父異焉5,借旁近與之6,即書詩四句,並自為其名7。其詩以養父母、收族為意8,傳一鄉秀才觀之9。自是指物作詩立就10,其文理皆有可觀者11。邑人奇之12,稍稍賓客其父13,或以錢幣乞之14。父利其然也15,日扳仲永環丐于邑人16,不使學17。
予聞之也久,明道中,從先人還家,於舅家見之,十二三矣18。令作詩,不能稱前時之聞19。又七年,還自揚州,復到舅家,問焉。曰:「泯然眾人矣20。」
王子曰21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賢於材人遠矣22,卒之為眾人,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23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賢也,不受之人,且為眾人24。今夫不受之天,固眾人,又不受之人,得為眾人而已邪25?


【作者簡介】

   王安石(1021年-1086年),宇介甫,號半山,北宋江西臨川(今江西撫州臨川市)人,世稱臨川先生。生於真宗天禧五年(西元1021年),卒於哲宗元祐元年(西元1086年),年六十六。他是宋代著名的改革家、思想家和文學家,熙寧二年(1069年),他在朝野上下大力推行了旨在富國強兵、扭轉北宋積弱積貧局勢的變法改革,史稱「熙寧變法」。

王安石自幼聰敏好學,過目成誦,早年隨父到過南北各地,目睹時艱,即立下革新政治的大志。仁宗慶曆二年(西元1042年)中進士,歷任地方官員十餘年,政績卓著。嘉祐三年(西元1058年)進呈上仁宗皇帝言事書,提出改革計畫,未被接納。神宗即位,始獲重用,擔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(宰相),積極推行新法,欲藉此挽救北宋國貧勢弱之弊。惜因操之過急,用人不當,以致新法失敗,晚年退居金陵,封荊國公,世稱王荊公。諡文,又稱王文公。

王安石是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,其文議論宏偉,分析精闢,文風峭拔,筆力雄健。亦擅長詩詞,一生著述甚多,有臨川先生文集傳世。

【注釋】

1.       金溪:江西省金溪縣,王安石外祖父的家鄉。
2.       世隸耕:世,世代。隸,屬於。耕,農作。世隸耕即世代耕田。
3.       未嘗:嘗,曾經;未嘗,即不曾。識書具:認識紙筆墨硯等書寫工具。
4.       忽啼求之:忽然向父母哭着索取紙筆墨硯。
5.       異焉:異,訝異。焉,指示代詞,相等於「之」,代指仲永向父母索取書具這件事。
6.       旁近:指「旁近人家」,即其鄰居。與:給。之,指示代詞,代指仲永。
7.       並自為其名:寫上自己的名字。自為其名,有二解:一、題上自己的名字。為:動詞,題上。二、名,題目。即為四句詩題上詩題。
8.       收族:團結族人。
9.       鄉:地方政府的行政區域名稱。在縣之下,村之上。秀才:書生的通稱。如:「秀才不出門,能知天下事。」觀:觀賞。之,指示代詞,代指仲永所題之詩。
10.  自是:是,指示代詞,相等於「此」,自是即「從此」。立:立即。就,完成。
11.  文理:文采和道理。者:語氣助詞,用於句末,表示語氣結束。
12.  邑人:鄉人。奇:對……感到驚奇。
13.  稍稍:漸漸。賓客:以賓客之禮對待,名詞作動詞用。
14.  或:有的人。以錢幣乞之:拿錢求仲永寫詩。
15.  利:以……為利,名詞作動詞用。然:如此、這樣。利其然也,即「認為這樣有利可圖」。
16.  扳:帶著、牽引。環:四周、周圍,此處指「到處」。丐:乞求,名詞作動詞用。
17.  不使學:沒有讓他好好學習。
18.  予,人稱代詞,即「余」。明道:宋仁宗年號。先人:指作者的父親。
19.  令:使。稱:適合、相配。
20.  問焉:「焉」字用法同「父異焉」。泯然:形跡消滅的樣子。眾人:一般人。
21.  王子:「子」本是男子的美稱,上古皆用以尊稱他人,中古以後始用以自稱。本文第一、二段記敘部分用「予」,末段議論部分則用「王子」,從第一人稱轉為第三人稱,是為了表示議論的客觀。
22.  通:通達,明白事理之意。悟:穎悟,聰明過人之意。受之天,指先天所受的能力。材人:有才能的人。賢:動詞,勝過、超過。
23.  卒:最終。則:連詞,是、乃是,此處用以說明事情的原因。其,指示代詞,代指仲永。受於人:指後天所受的教育。至:完善。
24.  彼:他,人稱代詞,此處代指仲永。其:第一個 (彼其受之天也) 解作「他的」,指示代詞;第二個 (如此其賢) 表示語氣的加強。賢:形容詞,良善的、有美好德行的。受之人:同「受於人」。且:尚、還,如「尚且」。
25.  夫:粵音[扶],語氣助詞,無義;置於句首可視作發語詞,起提示作用。固:當然、誠然、固然。而已:表示限制或讓步的語助詞,相當於口語中的「罷了」。邪:用於句末,表示疑問或感嘆的語氣。同「耶」,可解作「嗎」。


【語譯】

金溪縣人方仲永,家裡世世代代務農。仲永長到五歲,沒有見過紙墨筆硯等文具,一天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。父親對此感到驚奇,就從附近人家借來給他,他立即寫了四句詩,並且給詩作題上篇名。他的詩以供養父母、團結宗族為題旨,全鄉的讀書人都傳看了。從此,人們指著東西叫他作詩,他都能立刻寫成,而且詩中文采、義理都有值得鑒賞的地方。同鄉的人對此感到驚奇,漸漸有人以賓客之禮來接待他的父親,有人還用錢財禮物請求他寫詩。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,便每天領著仲永四處拜訪鄉親,不讓他學習。

我早就聽說仲永的事蹟了。仁宗明道年間,跟隨父親回家,在舅舅家見到了他,當時已經十二、三歲了。讓他作詩,比不上過去人們傳說的那樣好了。又過了七年,我從揚州回家,再到舅舅家問起仲永,聽人說道:「普普通通,和常人沒有什麼分別了。」

王先生說:「仲永的聰明穎悟,是上天賦與的。他的天賦才華,比一般有才能的人好得多。最後還是成為平常人,是因為後天受到的教育不夠的緣故。像他天賦才華是這樣的優異,不經後天的教育,尚且成為平常人。今天那些沒有天賦才華的人,本來就是平常人;後天又不接受教育,還能成為一般人嗎?(恐怕連成為平常人都不可得了。)」


【賞析重點】

本文作於宋仁宗慶曆三年(西元一零四三年)。當時,作者在揚州任簽判,因公差順路回故鄉臨川。在金溪舅父家得悉鄉民方仲永的情況,有所感觸,於是寫了這篇文章。

本文通過敘述「神童」方仲永的故事,生動地說明了天資與教育均是造就人才的必須條件。天資聰穎的方仲永,幼年「指物作詩立就」,後來卻沒有繼續受教育,放棄了學習,結果一事無成。資質穎悟的神童尚且如此,對於天賦平平的人來說,學習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了。

本文的前兩段簡要敘述了方仲永從「神童」演變至平庸之人的故事;後一段在前文敘事的基礎上發表議論,指出了作文的主旨,也就是全文的中心。文章寓理於事,因事即理,前後對比,先揚後抑,敘事和議論相結合,言簡而意深。全文以「傷」構築布局,以「傷」蓄勢運筆,而又不留一絲直言傷悼的痕跡,確是難能可貴。由本文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散文在青年時期就已達到了相當的水平。文中講述一個故事:宋朝有一個名叫方仲永的神童,自幼天資聰明,五歲時就能作詩。後來由於沒有受到教育也不能堅持自學,逐漸把原本的天賦喪失了。作者透過這個故事告誡人們:一個人不論先天條件有多麼優越,如果自恃聰明,不肯接受後天教育和學習,不僅難以長進,就連原來的聰明也保不住。天資聰明的人尚且如此,那些不具有先天條件的普通人,如果不肯學習和接受後天教育,其結果就更不堪設想了。

文章由兩部分組成:第一部分是敘事(文章一、二段),回顧方仲永由神童而變為庸人的經過;第二部分是議論(文章第三段),分析他變成庸人的原因。全文借事說理,具有說服力。

文章一開始就以褒揚之筆,著力刻劃方仲永「受之于天」的天賦異稟,描寫他的種種異行:其世代務農,家中眾人照理不識書具,但他五歲時卻「忽啼求之」,且能「即書詩四句,並自為其名」。自此以後,更是「指物作詩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觀者」。奇異情狀紛呈迭出,這是從仲永方面下筆。而「父異焉」、「鄉秀才觀之」和「邑人奇之」,則是通過眾人側面反映,進一步渲染其奇異。這種反覆強調和渲染其「奇」,正是為寫其後來平庸「不奇」而作準備,可視為先揚後抑之筆。後來的仲永,則大別於前,到十二、三歲,尚能作詩,可惜已「不能稱前時之聞」。到了二十歲,則「泯然眾人矣」。方仲永童年與青年兩個時代智與庸的逆轉,形成強烈的對比。這令人怵目驚心,這也為後來的議論,提供了有力依據。這部分的敘述有詳有略,剪裁得當,重點突出。雖然全是客觀敘述,但作者個人的觀點已從中隱隱透出,為後面的議論作了充分的鋪墊。

本篇旨在勸學,強調後天學習的重要性,但自始至終沒有正面提出,只以「不學」為論題,從反面落筆。首先以一個天才淪為普通人的反面事例,指出不學習的害處。作者精心選擇了仲永五歲、十二三歲,以及成年後等三個年齡時的智力表現,簡要的展示出他從奇到凡的歷程,從中突顯了方父「不使學」正是仲永淪落的關鍵。
作者接著用三分之一篇幅的議論部分,以其特有的盤折文風,反反覆覆地比較「受之天」(指天賦)與「受之人」(指後天學習或教育)兩者誰為重要時,也是從「不受之人」(指不學習或受教育)切入,著重闡述無論有無天賦,後天學習都是不可或缺的:天資聰穎者不學習,會泯沒他的天賦,淪為凡人;而資質平平的人不學習,就連做個凡人也不成。尤其是這後一個推論,「極危悚,又極精切」,所以能警動世人,達到勸學的目的。

這原本是一個關於天才淪落為庸人的故事,而世上多凡人,因而一般讀者對於這類故事只感好奇有趣,不易產生一種與切身有關的警覺。但作者卻從這則奇聞異事中,剔發出普遍意義來,可見其思智筆力過人之處。

此外,本文構思巧妙,雖命題為「傷仲永」,通篇卻並無一「傷」字。然而作者敘人事,發議論,時時處處都流露出內心真誠的傷悼與惋惜之情。使題、文能始終互為照應,可見作者的運筆及用心。

全篇可分為三節,一、二段純記述人事,不雜一句辯析議論,已顯示作者的匠心。王安石此文是用欲抑先揚之法,他深諳要點明仲永的所「傷」之處,須先寫盡仲永的可「揚」之處。所以作者落墨於傳聞,將方仲永五歲便操筆成詩的佳話先予記述,力數其可「揚」處,「生五年,未嘗識書具,忽啼求之」。「未嘗」而「忽求」,當為「一揚」;繼以「即書詩四句,並自為其名」,「即書」且「自為」,可稱「二揚」;而「傳一鄉秀才觀之」的「傳」、「觀」二個動詞極富神采,應看作可「揚」之三;而「指物立就」四字,使五歲「神童」聰穎、機警、可愛之狀活立於紙上。可謂應「揚」之四;至於「邑人奇之」,則指出「神童」的聲名傳遠,自然是可「揚」之五。凡此五處,已使作者深信「天才」的存在,即便是傳聞誇飾,王安石似乎也不願去辯析,只是一心記述而已。可褒揚者凡五處,給人以「傷又從何來」之感。作者繼而敘記因有此五處,「神童」之父「日扳仲永環丐於邑人,不使學」。天才之悲劇也就從「日扳」、「不使學」而起。不過作者行文仍不示明褒貶,雖寓於文句之中,而「傷悼」仍不落一字。作者對為父者「賓客」、「乞錢幣」、「利其然」的作法非常反感。於是順勢提煉出「不使學」三字作為全篇的「伏筆」。方仲永的可惋惜、可傷悼處既由此始,亦正在此。從行文看,「不使學」三字仍然是記實的敘述,並不指代褒貶。但可「揚」之處說盡,「抑」而所「傷」者也就不言自明了。此處「不使學」三字如分水嶺,使「神童」的五條褒揚頓成飯後茶餘的話題。

第二段敘事記人,從仲永「十二三」時作者的親見其人,到「又七年」之後的再次詢問,王安石對其事其人的關注愈加深切。不過仲永已經由「不能稱前之聞」回復為「泯然眾人」。「神童」的佳話亦就此結束,作者由此悟出的一番議論卻不能不發。王安石耳聞目睹,以「神童」方仲永五歲能操筆成詩,「十二三」卻「不能稱前時之聞」,「又七年」更已「泯然眾人」的驚人變化,痛感「不使學」的貽害「神童」,更貽害眾人,傷悼、嘆惋之情頓然直抒無遺。行文已非純粹記人事,語辭亦直露作者的情感。「不能」與「泯然」二詞,貶抑明顯,傷悼溢於言表,而二個虛詞「矣」,更是含一片嘆惋之意。
王安石以鮮明的三組對比:「神童」的「受之於天」與「受之於人」;仲永前後變化的「一聞一見」;「天才」早期的「通悟」與後期的「平庸」,寓言式地指出:「不受之天」的眾人,既無「神童」的聰穎「通悟」,若「又不受之人」,不願努力學習,加強後天的教育,其後果更不堪設想,「得為眾人而已耶?」或許連普通人都跟不上了,真是語重心長。而對比之層次,更使文意清晰深刻。